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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次全国党校工作会议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05-25 11:21   责任编辑:网站管理员 访问量:

中央:

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和中央党校受中央委托,最近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会议集中讨论了全国各级党校如何贯彻党的十二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批准〈中央党校今后教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发〔1982〕5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改革,实现党校教育正规化,并创党校工作新局面的问题。现将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这次党校工作会议是在第一次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三年之后召开的。1979年底召开的第一次党校工作会议,对于加速干部轮训,保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基本上完成了以拨乱反正为主要内容的短期轮训干部的任务以后,各级党校都普遍要求尽快召开第二次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研究如何按照十二大精神,开创党校工作的新局面问题。

为了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成立了由中组部、中宣部、中央党校以及国家计委、经委、劳动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和总政治部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领导小组,负责筹划会议的各项事宜。在这期间,王震同志曾两次带领了一些同志到广东、湖北、湖南等省作调查。领导小组还派人到福建、上海、江苏等地调查并广泛地征求了各有关部门的意见。会前,各省、市、自治区委党校送来了四十余份关于如何实现党校教育正规化的设想。这些都为开好这次会议创造了条件。

经过讨论,会议一致认为,目前党校工作正处在一个重要的转变时期。党中央决定党校的任务要从短期轮训为主逐步转向以正规化培训为主,这是实现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也是党校事业的新发展。党校在实现正规化教育、实行改革的过程中,一定要继续保持和发扬党校的优良传统,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正确方针,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领导工作、教学业务和理论研究等方面,都要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努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党校教育体系。

会议集中地讨论了《中共中央关于实现党校教育正规化的决定》(草稿),具体地研究了党校的性质、任务、地位和作用,班次和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建设,经费、编制、领导体制,各级党校之间的分工和衔接,党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大型企业党校建设初步设想等一系列问题。会议还草拟和讨论了《全国党校系统教研人员学术职称暂行条例》、《关于加强党校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关于党校系统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全国党校系统学位工作的几点意见》。这些单行条例、规定草案供各地研究参考和试行,以后再逐步分别形成正式文件。

与会同志表示,回去以后,要向省、市、自治区党委汇报好这次会议的精神,传达中央的指示和关怀,开好本省的党校工作会议,并积极做好下半年开始的正规化培训的准备工作,扎扎实实地为实现党校正规化教育这一历史性的任务,开创党校工作新局面,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以上报告和王震、胡乔木、蒋南翔同志在会议上的讲话一并送上,请审核,如同意,请批转各地。